
滁州市人民政府作为滁州市的行政机构,其核心职责是执行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并负责推动政府的日常运作。政府办公地址设在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这既是政府工作的物理中心,也是服务市民和企业的窗口。
滁州市人民政府对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确保政府工作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策保持一致。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政府对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确保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主要职责具体包括:
(一)起草和审核各类文件、电报,管理市政府印章,确保政府文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筹备市政府会议,组织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确保政府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法律法规的落实。
(四)研究各部门和县、区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供市政府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六)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上报,并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七)安排组织重大调查研究活动,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八)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议案、建议、提案,反映民意,推动问题解决。
(九)协助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安排组织市政府重要活动,负责市政府值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政府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一)负责行政事务、机关人事、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十二)负责市政府接待事务、对外联络事务,管理市政府驻外机构,推动友好城市的缔结及有关工作。
(十三)按规定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驻外机构的中层干部的任免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的稳定和高效。
(十四)负责市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政府办公环境的和谐稳定。
(十五)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发挥政府的综合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