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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5月,河北教育学院根据(87)冀教人字57号文规定,设立了“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考核办公室”与“河北省卫星电视师范教育办公室”,负责全省卫星电视师范教育的教学组织管理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考核和颁发证书等工作。随后,各地市也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共同推进教师教育工作的开展。
1988年3月,“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考核办公室”与“河北省卫星电视师范教育办公室”分设。1989年8月,省教委将设在河北教育学院的“河北省卫星电视师范教育办公室”改为“河北省函授电视师范教育办公室”,主要负责掌握各地市教师进修院校函授和电视师范教育情况,指导教学环节工作,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探索教学改革新路径,以及研究和安排考试考查等工作。
1992年12月23日,根据省教委冀教人(1992)111号文件《关于成立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办公室的批复》的相关精神,河北教育学院成立了“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办公室”,并撤销了原有的两个办公室。新成立的培训办公室由省教委和河北教育学院双重领导,在省教委师范教育处指导下开展工作,编制11人。主要负责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达标、学历提高和继续教育工作,经费由省教委专项拨款。
2001年,根据省教育厅冀教人[2001]34号文件要求,撤销了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办公室,并组建成立了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编制18人。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达标、学历提高以及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研究、实施等。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改革,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不断完善,为提高我省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未来,河北省将继续深化教师培训工作,优化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好的培训服务,为培养高素质人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回顾过去,我们深知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面向未来,我们坚信,在省教委的坚强领导下,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河北省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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