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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2008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构建公平、公正、有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本文将从其成立背景、主要职责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重要部门。
一、成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前身是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被合并,旨在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这一改革体现了国家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高度重视,有利于推动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二、主要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这有助于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人力资源市场与流动政策
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四)社会保障体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工资收入分配与福利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人才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农民工工作与权益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与劳动关系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三、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作为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机构,承担着多项重要职责。通过不断推进各项改革,完善政策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的繁荣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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