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中新成立的中央部委,肩负着我国建设行政管理的重任。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职责涵盖了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城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等多个领域。

职责划分

在职责划分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原建设部的职责进行了整合。具体包括: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同时,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在住房保障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致力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此外,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也是其重要职责。

行业管理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同时,指导全国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政策法规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致力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此,部内设有多个司局,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具体工作。如:规划司、城市建设司、村镇建设司、建筑业司、住宅房地产业司、勘察设计司、市政公用设施司等。

信息化建设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推进信息化工作,提高行业管理水平。通过建设行业信息平台、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等方式,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助力行业发展。

在对外交流合作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推动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提升我国在国际建设领域的影响力和地位。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我国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在推动我国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新时代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